跳至主要内容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是根据《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香港法例411章)于1990年7月1日成立,负责向承保人收集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并分配予有关指定团体。

职能

1. 收集由承保人转交的征款; 

2. 就征款率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建议;及 

3. 将管理局的资源净额按照既定比率分配予各指定团体。

成员

管理局由10名成员组成,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本届任期为三年,由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陈远秀女士,JP
委员
陈志雄先生 雇主代表
卢霭宁女士 雇主代表
梁芳远女士,MH 雇员代表
陈万联应先生 雇员代表
黄国添先生 保险业界代表
林楚贤医生
(任期由2023年10月17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止)
职业安全健康局代表
谢宏儒先生
(任期由2024年7月3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止)
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代表
周思杰先生
(任期由2024年9月11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止)
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代表
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负责雇员补偿事务)

管理局资料

管理局每年印制介绍该局活动及财务状况的年报。 如需查询,可与管理局秘书处联络。

电话:2723 1288
传真:2581 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