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是根据《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香港法例411章)于1990年7月1日成立,负责向承保人收集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并分配予有关指定团体。
职能
1. 收集由承保人转交的征款;
2. 就征款率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建议;及
3. 将管理局的资源净额按照既定比率分配予各指定团体。
成员
管理局由10名成员组成,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本届任期为三年,由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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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秀女士,JP |
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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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雄先生 | 雇主代表 |
卢霭宁女士 | 雇主代表 |
梁芳远女士,MH | 雇员代表 |
陈万联应先生 | 雇员代表 |
黄国添先生 | 保险业界代表 |
林楚贤医生 (任期由2023年10月17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止) |
职业安全健康局代表 |
谢宏儒先生 (任期由2024年7月3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止) |
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代表 |
周思杰先生 (任期由2024年9月11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止) |
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代表 |
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负责雇员补偿事务) |
管理局资料
管理局每年印制介绍该局活动及财务状况的年报。 如需查询,可与管理局秘书处联络。
电话:2723 1288
传真:2581 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