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假日及假期
法定假日/休息日/有薪年假
法定假日
所有雇员,不论服务年资的长短,均可享有下列法定假日:
1月1日 农曆年初一 农曆年初二 农曆年初三 清明节 勞动节(5月1日) 佛诞(由 2022 年起新增)* 端午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 月 1 日) 中秋节翌日 重阳节 国庆日(10月1日) 冬节或圣诞节(由雇主选择) |
* |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
2024 年及之后新增的法定假日表列如下:
年份 |
新增法定假日 |
法定假日总日数 |
由 2024 年开始 |
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
14 |
由 2026 年开始 |
复活节星期一 |
15 |
由 2028 年开始 |
耶稣受难节 |
16 |
由 2030 年开始 |
耶稣受难节翌日 |
17 |
休息日
有薪年假
* |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
疾病津贴/生育保障/侍产假
疾病津贴
* |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
防疫措施下的疾病津贴及雇佣保障
《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简介
《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于2022年6月17日生效。
修订目的
一. |
《雇佣条例》下的病假日包括雇员因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的指定规定*以致活动范围受限制而缺勤。雇主须向合资格雇员提供疾病津贴。 |
二. |
雇员因遵守上述限制而缺勤并因此被解雇,属《雇佣条例》下不合理解雇。 |
三. |
假如雇主向雇员发出接种新冠疫苗书面要求,不属获豁免的雇员在该要求发出当日起计的56日内,未能出示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因此被解雇,并不属于《雇佣条例》下的不合理解雇。 |
* | 指列于《雇佣条例》新增附表中根据《第599章》的附属法例,就活动范围施加拘限的规定。 |
修订一:《雇佣条例》下的病假日包括雇员因遵守《第599章》的指定规定以致活
动范围受限制而缺勤,合资格雇员可领取疾病津贴
享有疾病津贴资格
常见雇员因遵守指定的 《第599章》规定而缺勤情况 |
雇员领取法定疾病津贴 须符合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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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资料单张旨在以浅白的文字简述是次《雇佣条例》的主要修订。有关对《雇佣条例》的一切诠释,皆以法例原文为依归。 |
雇员因遵守《第599章》的指定规定而缺勤的证明及相关病假日日数
雇员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 |
卫生署发出的隔离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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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被列为密切接触者 |
卫生署发出的检疫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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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被围封检测 |
卫生署会按要求提供证明书,证明雇员于相关期间受《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围封检测)限制并接受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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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隔离令、检疫令或围封检测限制的病假日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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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二: 因雇员遵守《第599章》的指定规定而缺勤作出解雇,属不合理解雇
雇员因遵守《第599章》的指定规定以致活动范围受限制而缺勤,雇主因此作出解雇或更改他们的雇佣合约条款,都不是正当理由。雇员可按《雇佣条例》向雇主提出雇佣补偿申索。
修订三: 因雇员未有遵从雇主接种新冠疫苗要求而作出解雇,不属不合理解雇
假如雇主按「正当接种要求」的规定向所有相同或相似工作性质的雇员作出不少于56日的书面通知,要求雇员出示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除非雇员有适当的豁免证明,如雇员未能在期限内出示接种新冠疫苗证明,因而被解雇,属解雇的正当理由。
修订三的相关条文会于疫情受控及疫苗接种不再构成公共健康重大考虑时予以废除。
接种疫苗要求及豁免安排
「疫苗通行证」 适用与否的情况 |
接种疫苗要求 |
获豁免出示接种 疫苗证明的雇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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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例*实施「疫苗通行证」的处所 |
雇员依照「疫苗通行证」的疫苗接种要求并出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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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 例子:安老院及公营医院雇员等 |
雇员须按政府相关规定或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并出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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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证」不适用处所 例子:商业大厦内一般写字楼雇员 |
雇员须出示接种 最少一剂新冠疫苗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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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发出的「疫苗通行证指示」。 |
生育保障
侍产假
* |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
# |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法定侍产假」。 |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