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雇佣(修订)(第3号)条例》(《条例》)于2019年1月18 日开始实施。
根据《条例》,如果男性雇员的子女于2019年1月18日或之后出生,并符合法例的相关规定,便可就其配偶/伴侣每次分娩享有5天侍产假。雇员取假前须按法例的规定预先通知雇主。
《2018年雇佣(修订)(第3号)条例》原文 (PDF)
有关法定侍产假的常见问题解答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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