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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法定假日

2018年的12天法定假日是:

  1. 1月1日
  2. 农历年初一(2月16日)
  3. 农历年初二(2月17日)
  4. 农历年初四(2月19日)
  5. 清明节(4月5日)
  6. 劳动节(5月1日)
  7. 端午节(6月18日)
  8.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
  9. 中秋节翌日(9月25日)
  10. 国庆日(10月1日)
  11. 重阳节(10月17日)
  12. 冬节(12月22日) 或 圣诞节(12月25日)(由雇主选择)

请注意:

(i)根据《雇佣条例》,当农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适逢星期日时,会以农历年初四替代成为法定假日;而当中秋节翌日适逢星期日时,则以中秋节翌日之后的第一日(即农历八月十七日)替代成为法定假日。由于2018年的农历年初三适逢星期日,因此有关的法定假日会改为农历年初四。

(ii)任何雇员,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适逢雇员的休息日,应于休息日翌日补假。该补假须并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雇员已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3个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项相等于雇员于假日前12个月的每日平均工资。

参考例子:

某雇员的休息日是星期日,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这日的法定假日适逢星期日,雇主应于翌日补假(即7月2日),但这日须并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按此可获得更多有关法定假日的资料

2018 - 2025年的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