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法定假日
2018年的12天法定假日是:
- 1月1日
- 农历年初一(2月16日)
- 农历年初二(2月17日)
- 农历年初四(2月19日)
- 清明节(4月5日)
- 劳动节(5月1日)
- 端午节(6月18日)
-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
- 中秋节翌日(9月25日)
- 国庆日(10月1日)
- 重阳节(10月17日)
- 冬节(12月22日) 或 圣诞节(12月25日)(由雇主选择)
请注意:
(i)根据《雇佣条例》,当农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适逢星期日时,会以农历年初四替代成为法定假日;而当中秋节翌日适逢星期日时,则以中秋节翌日之后的第一日(即农历八月十七日)替代成为法定假日。由于2018年的农历年初三适逢星期日,因此有关的法定假日会改为农历年初四。
(ii)任何雇员,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适逢雇员的休息日,应于休息日翌日补假。该补假须并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雇员已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3个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项相等于雇员于假日前12个月的每日平均工资。
参考例子: 某雇员的休息日是星期日,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这日的法定假日适逢星期日,雇主应于翌日补假(即7月2日),但这日须并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