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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及批核条件

本中心根据劳工处所执行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例,负责审批申请提供认可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的机构,准课程营办机构须通过认可程序,方可获批准提供认可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以下文件记载了课程营办机构的申请程序和批核条件(包括营办守则及课程设计和规格):

申请程序 - 适用于所有课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所有课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强制性基本安全训练课程(建筑工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强制性基本安全训练课程(货柜处理作业)

批核条件 - 适用于密闭空间作业核准工人安全训练课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密闭空间作业合资格人士安全训练课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起重机操作员训练课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负荷物移动机操作员训练课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吊船工作人员训练课程

批核条件 - 适用于气体焊接安全训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