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二零一八年,本港全年经济增长高于趋势,劳工市场进一步趋紧。失业率和就业不足率全年平均分别为2.8%及1.1%,两者均是20多年来的最低水平。劳动人口和总就业人数在年内进一步上升,后者上升至3 867 000人。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劳工市场的情况,并全面加强就业服务,致力搜罗市场上合适的空缺,协助求职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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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就业及招聘服务 |
1.2 |
为协助求职人士投入劳工市场及迅速回应雇主的招聘需要,劳工处在全港不同地区举办就业推广活动。年内,我们举办了19场大型招聘会及958场地区性招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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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举办的大型招聘会深受求职人士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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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劳工处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市民就业,例如当有大机构倒闭或裁员等事件发生时,我们会设立查询热线,并在就业中心设立特别柜台,为受影响员工提供特别就业服务。年内,我们为雇主提供的免费招聘服务录得历来最多的私营机构和政府部门空缺,达1 471 251个,而成功就业个案有136 079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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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为有特别需要的求职人士而设的就业计划 |
1.4 |
为鼓励雇主聘用有特别就业需要的求职人士,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优化其特别就业计划,措施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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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聘用失业或已离开职场的60岁或以上人士的雇主,发放每月最高4,000元的在职培训津贴,为期六至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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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升「展翅青见计划」的在职培训最高津贴额,每月增加1,000元至每月4,000元,为期六至12个月;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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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就业展才能计划」的工作适应期由两个月延长至三个月,并将聘用残疾人士的雇主可获发放的最高津贴额增加16,000元至最多5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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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阔青年视野 |
1.5 |
劳工处继续扩展「工作假期计划」网络。在二零一八年四月,香港与荷兰成立新的「工作假期计划」,并于二零一九年一月生效。另外,与匈牙利的「工作假期计划」已于二零一八年九月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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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
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 |
1.6 |
劳工处继续积极及务实地协助劳资双方透过沟通及互谅互让化解分歧,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在二零一八年,我们共处理90宗劳资纠纷及13 691宗申索声请,超过七成经调停的个案获得解决。年内,调停会议的平均轮候时间为2.4个星期。香港继续为全球因罢工引致损失工作天数最少的地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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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执法打击欠薪 |
1.7 |
在二零一八年,劳工处继续全面打击欠薪罪行,包括违反法定最低工资的行为。为此,劳工督察对有违例倾向的行业进行了特别巡查行动。我们除了主动巡查以查察守法情况外,亦透过广泛宣传投诉热线(2815 2200)及与工会建立的预警机制,收集各行各业雇主拖欠工资的情报。部门迅速调查涉嫌违例欠薪的个案,并聘用资深的前警务人员协助调查,提高搜集证据的能力,务求尽早提出检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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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我们继续加强检控蓄意拖欠薪金的雇主及公司负责人员,并透过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醒雇主履行依时支付工资的法定责任,鼓励雇员尽早提出申索及担任控方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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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自《2010年雇佣(修订)条例》于二零一零年十月生效后,雇主如在故意及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拖欠劳资审裁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裁断的款项(涉及工资或其他权益),可被刑事检控。该法例加强了对违例雇主的阻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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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及和谐的劳资关系 |
1.10 |
劳工处举办多元化的宣传活动,包括展览、研讨会及讲座,促进公众对劳工法例的认识及推广「以雇员为本」的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在二零一八年,我们为人力资源经理及企业行政人员举办了一系列的专题研讨会,其中包括推广职场有效沟通。我们亦于九月举办《好雇主约章》嘉许礼,以加强鼓励更多不同行业的雇主采纳良好人事管理,包括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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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雇主约章》嘉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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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强制性公积金(简称「强积金」)制度下的「对冲」安排 |
1.11 |
行政长官于《二零一八年施政报告》公布取消强积金制度下雇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简称「长服金」)「对冲」(简称「取消「对冲」」)的优化安排,例如协助雇主成立其专项储蓄户口以为潜在遣散费╱长服金责任预先进行储蓄,大幅增加政府的财政承担额至293亿元,以及延长政府资助计划的第二层资助至25年。劳工处已展开取消「对冲」的筹备工作,联同相关决策局和部门及其他持份者制订实施细节。政府计划在二零二零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赋权法例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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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权益及福利
法定最低工资 |
1.12 |
在二零一八年,劳工处进行了各类型的宣传活动,推广《最低工资条例》。我们亦主动视察各行业的工作场所及对低收入行业采取针对性执法行动,以保障雇员享有法定最低工资的权益。整体来说,法定最低工资运作畅顺,就业市场维持平稳,低收入雇员的薪酬持续得到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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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最低工资委员会是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的独立法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每两年至少一次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报告。委员会由主席及12位分别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政府的成员组成。在二零一八年十月,委员会完成新一轮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及提交报告,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每小时34.5元调升至每小时3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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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政府服务承办商的雇员的权益 |
1.14 |
为保障政府服务合约承办商所聘用的非技术工人的雇佣权益,我们在工作地点进行巡查,以查察雇主有否遵从法例及合约的规定。经劳工处和各采购部门加强监察及执法行动,承办商守法的情况已有所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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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欠薪保障基金 |
1.15 |
在雇主无力偿债的情况下,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特惠款项可为合资格的雇员提供援助。劳工处继续从源头打击逃避支付工资责任的雇主,以防止欠薪事件转化为向基金申请特惠款项的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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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雇用非法劳工 |
1.16 |
劳工处联同警方和入境事务处进行联合行动,打击非法雇佣活动。年内,联合行动次数达16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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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政策 |
1.17 |
在缺乏广泛支持的情况下,政府决定暂时不推行标准工时委员会于二零一七年提出的「合约工时」及「强制超时工作补偿」立法建议,而先着力于透过劳工处辖下行业性三方小组为11个指定行业编制工时指引。指引将提供建议的工时安排、超时工作补偿安排及良好的工时管理措施,供雇主参考及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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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全与健康
大型工务及基建工程项目 |
1.18 |
因应大型工务及基建工程项目相继展开,劳工处成立了专责小组监察有关工地的安全表现。我们会继续透过加强巡查执法及宣传教育,提升地盘安全,当中包括针对涉及危险工序或安全表现欠佳的工务╱基建工程地盘进行更深入的突击巡查,以监察持责者的安全工作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我们亦已加强参与工务工程地盘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以更准确掌握有关工程的职业安全及健康(简称「职安健」)状况及风险,从而制订更针对性的巡查策略。在会议期间,我们会就风险较高的工序给予意见,并敦促相关承建商及其他持责者针对高危工序尽早做好风险评估、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及采取足够安全措施。我们亦与发展局、工务工程部门及其他工务工程项目委托人加强联系,以提升大型工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的措施,促使有关承建商更有效控制风险。我们亦联同海事处进行针对海上建造工程工作安全的执法行动,以遏止违反工作安全规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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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简称「装修及维修工程」) |
1.19 |
由于香港楼宇持续老化以及政府推行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我们预计装修及维修工程的数量将会持续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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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鉴于近年不时发生涉及装修及维修工程的严重意外,为提高楼宇装修及维修工程的职业安全情况,劳工处继续加强巡查及执法力度,以防止承建商采用不安全的施工方法。我们亦特别针对高处工作、吊棚工程、吊运作业、升降机安装、维修及保养工程、电力工作等高风险作业,进行全港性特别执法行动。在特别行动中,我们发出了329份暂时停工通知书或敦促改善通知书,并对189项违例事项作出检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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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在教育及宣传方面,我们推行了一系列针对装修及维修工程及其相关的高处工作和电力工作的大型推广及宣传活动,以提高业界的安全意识,当中包括联同职业安全健康局(简称「职安局」)在二零一八年展开一项为期两年的宣传计划,以多元化的活动,将工作安全的重要性,更有效地传达给装修维修业的承建商与工人。我们亦与民政事务总署及物业管理界建立伙伴关系,从地区层面推行工作安全的宣传推广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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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在二零一八年,劳工处与职安局举办一系列以装修维修工作及高处工作为主题的安全研讨会,让业界人士共同探讨进一步提升建造业职业安全水平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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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为鼓励装修及维修业的承建商使用合适工作台进行离地工作,劳工处联同职安局及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于二零一八年一月推出「物业管理公司-推广轻便工作台」合作先导计划,向成功申请的屋苑物业管理公司免费提供合适的梯台及功夫櫈(轻便工作台),以供其管理的屋苑或住宅大厦内进行装修及维修工程的承建商及工人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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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励计划 |
1.24 |
劳工处为饮食业和建造业举办了两个「安全奖励计划」,以培养业界安全文化,提高雇主、雇员及其家属的工作安全意识。计划设有多项活动,包括:安全表现比赛、巡回展览、安全问答游戏及颁奖典礼暨同乐日、探访工地、制作电台节目及电脑光碟,以及在电视、电台和公共交通工具播放宣传短片及政府宣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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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及促进职安健投诉渠道 |
1.25 |
为了让雇员及市民更快捷及方便地就职安健不当作业作出投诉,劳工处在二零一八年开发网上平台,方便投诉人透过流动电子装置作出举报。我们会因应投诉的性质及内容,尽快派员巡视相关的工作地点,作出针对性的调查及跟进,防止意外发生。我们亦制作了新一辑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配合相关的推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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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此外,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派发全新制作的海报及印有投诉热线的塑胶咭套,以鼓励雇员及市民作出投诉。除中、英文外,海报及咭套亦加入六种少数族裔语言(印尼语、印度语、尼泊尔语、他加禄语、泰语及乌尔都语),以方便少数族裔工人作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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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工作安全 |
1.27 |
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三月推出了新一辑关于高处工作安全的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以持续加强雇主和雇员的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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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三月推出「高处工作安全概览」,该概览汇集高处工作及离地工作的安全资料,让持责者能够更容易理解当中的风险及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以防止雇员在工作时从高处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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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安警示」动画短片 |
1.29 |
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继续以生动的动画短片形式制作「职安警示」,让业界能够更容易理解意外发生的经过和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以避免意外重演。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完成制作四辑动画短片,并上载至劳工处网页及透过不同渠道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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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 |
1.30 |
劳工处继续推行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认可及监管制度的优化工作。我们于二零一八年推出更贴近学员实际需要的「建造业平安咭」修订课程,并继续划一及优化其他强制性安全训练课程的内容。我们亦继续透过不同视察模式,以加强对课程营办机构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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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低站立工作的相关健康风险 |
1.31 |
因应零售业、饮食业、保安业及其他服务行业不少雇员需要经常站立工作,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为业内人士发出了新指引,提供减低站立工作的相关健康风险的实务预防措施,以及有关服务柜台设计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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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伤雇员的复康服务 |
1.32 |
复康服务对促进工伤雇员的复原和早日重返工作岗位十分重要。劳工处于二零一八年开始积极研究可行方案,目的是为有需要的工伤雇员提供适时及具协调性的治疗及复康服务,加快他们的康复速度及成效,使他们能够尽快复原,重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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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本地和国际合作
劳动节酒会 |
1.33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劳动节酒会,表扬劳工界的贡献。酒会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主礼,出席嘉宾包括职工会、雇主联会和其他机构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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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主礼劳动节酒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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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的联系 |
1.34 |
在二零一八年,劳工处透过访问及参与不同类型的活动,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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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例如,劳工处处长陈嘉信在一月率领代表团,按「互访计划」到北京访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并拜会汤涛副部长。代表团亦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及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的高层代表会面,就劳工事务及职业安全课题进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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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处长陈嘉信(中)率领代表团按「互访计划」到北京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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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五月,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尹建堃副司长率领代表团,根据「互访计划」访问香港,与劳工处处长陈嘉信及劳工处人员就劳工事务课题进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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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处长陈嘉信(中)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尹建堃副司长(左三)及代表团会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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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六月,劳工处处长陈嘉信率领一个由政府、雇主及雇员三方组成的代表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的身分,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107届国际劳工大会。此外,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柯凯琳女士访问香港,与劳工处高层人员会面,分享国际劳工事务的最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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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处长陈嘉信(右五)及三方代表团成员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107届国际劳工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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