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纲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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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abour.gov.hk/chs/labour/content.htm | ||
3.1 | 在香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主要是由不同劳工法例下的条文及劳资双方议定的雇佣条款及条件所规范。雇主和雇员可自由组织职工会及参加职工会活动。劳资关系纲领的宗旨,是维系并促进政府以外机构的劳资和谐。我们透过以下方式达致这个目标: | |
• | 就有关雇佣条件、相关的劳工法例规定、良好人事管理措施等事宜提供意见; | |
• | 提供自愿性质的调停服务,协助雇主和雇员解决申索声请和劳资纠纷; | |
• | 提高公众对劳工法例的认识,并鼓励雇主采取良好人事管理措施; | |
• | 透过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迅速仲裁小额雇佣申索;及 | |
• | 为职工会及其规则进行登记,并透过举办课程和探访职工会,促进健全及负责任的职工会管理。 | |
3.2 | 劳工处在这纲领下执行的主要法例包括《雇佣条例》、《最低工资条例》、《劳资关系条例》、《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条例》及《职工会条例》。 | |
3.3 | 《雇佣条例》订定了政府以外机构在雇佣条件方面,必须达到的标准。《最低工资条例》确立了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劳资关系条例》订定了解决政府以外机构的劳资纠纷的程序,而《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条例》则设立了一个名为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机制,仲裁未能以调停方式解决的小额雇佣申索。在规管职工会方面,《职工会条例》为职工会的登记及管理提供了法定架构。 | |
二零一九年的工作概况和成绩主要的工作表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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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本纲领的主要工作表现指标载于 图三.一。 | |
改善雇佣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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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018 年雇佣(修订)(第3号)条例》由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起实施,将法定侍产假由三天增加至五天。 | |
3.6 | 年内,政府完成了草拟《2019 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的工作,旨在将法定产假由现时十个星期延长至14个星期。该条例草案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提交立法会,其后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获得立法会通过。 | |
3.7 | 就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制度下雇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对冲」安排,劳工处在年内联同相关决策局及部门全力进行筹备工作,包括订定配套措施的执行细节,以及开展草拟赋权法例工作,以期制订赋权法例草案以提交立法会。 | |
调停及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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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劳工处的调停及咨询服务有助维持香港和谐的劳资关系。在二零一九年,我们共进行65 343次咨询面谈,并处理13 755宗申索声请及76宗劳资纠纷。超过七成经调停的个案获得解决。(图三.二,图三.三,图三.四,图三.五,图三.六和图三.七) | |
加强三方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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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为推广行业层面的三方对话及合作以促进劳资和谐,劳工处成立了九个由雇主、雇员及政府代表组成的行业性三方小组,涵盖饮食、水泥及混凝土、建造、酒店及旅游、物流、印刷、物业管理、零售和戏院行业,藉以提供有效的平台,让成员讨论业内共同关注的事宜。年内,三方小组讨论的议题,包括良好人事管理、业内劳资关系及就业概况,以及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等与雇佣相关的事项。 | |
劳工处成立的行业性三方小组让成员讨论业内共同关注的事宜 | ||
推广良好的劳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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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为了加深大众对《雇佣条例》的认识及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文化,劳工处为雇主、雇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和市民大众举办多项推广活动及出版不同主题的免费刊物,并透过劳工处的网页及传播媒介发放有关资讯。年内,我们于全港不同地区举行了六次巡回展览,并透过商会及工会的庞大网络,广泛地向雇主及雇员传递有关良好人事管理及法定雇佣权益与保障的信息。此外,我们亦推出《好雇主约章》2020,推动以雇员为本及与时并进的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并以「『友』『家』好雇主」为主题,重点鼓励雇主设身处地考虑雇员需担任的家庭岗位,订立合适的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 |
加深大众对《雇佣条例》的认识及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文化的 免费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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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雇主约章》2020起动礼推动以雇员为本及与时并进的良好人事管理措施 | ||
3.11 | 我们定期为18个不同行业的人力资源经理会会员举办经验分享会及简介会和编制会讯。我们亦于报章刊登特稿及漫画信息,以及在公共交通网络及主要商会和职工会联会的期刊刊登广告,以推广良好人事管理文化,鼓励雇主共同缔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年内,为配合政府就应对超强台风工作的检讨,我们已修订供雇主及雇员参考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并作广泛宣传,鼓励雇主及雇员尽早制定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排,以保障雇员安全及机构运作顺畅,并维持良好的劳资关系。 | |
为不同行业的人力资源经理会会员定期举办经验分享会及 简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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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雇佣申索的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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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为市民提供快捷、不拘形式及费用较低的仲裁服务。仲裁处获授权裁决申索人数目不超过十名、每人申索的款额不超过8,000元的雇佣申索。 | |
3.13 | 在二零一九年,在仲裁处登记的申索有561宗,申索款额共2,492,920元;年内共审结570宗申索,裁定的款额共1,380,184元。 | |
职工会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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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职工会登记局负责执行《职工会条例》及《职工会登记规例》,主要工作包括为职工会及其规则登记、查阅职工会的周年帐表及其他根据法例须向职工会登记局递交的报表、为职工会举办有关职工会法例和基础账目管理的课程,以及探访职工会,以促使职工会依据法例及其组织规则管理会务。 | |
3.15 | 在二零一九年,职工会登记局登记了25个新职工会。整体而言,根据《职工会条例》登记的职工会有928个(包括866个雇员工会、12个雇主工会、39个雇员雇主混合工会及11个职工会联会)。主要的职工会统计数字载于网页: www.labour.gov.hk/chs/labour/content3.htm。 | |
3.16 | 为推广健全及负责任的职工会管理,职工会登记局在二零一九年查阅了629份职工会周年帐表,并探访不同的职工会共360次。此外,职工会登记局举办了四个有关职工会簿记及职工会管理及法例的课程,以协助职工会理事掌握有关职工会法例及管理的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