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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劳工事务

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

7.1国际劳工组织所制定的国际劳工公约订立相关的劳工标准。截至二零二三年年底,经修改或无需修改而适用于香港的国际劳工公约共有31项(附录7.1)。其他触及劳工标准的国际条约包括《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7.2香港备有完整的法例及行政措施,落实国际公认的劳工标准。通过不断改善劳工法例及行政措施,香港实施的劳工标准,与在经济发展、社会及文化背景相近的邻近地方相若。

参与国际劳工组织活动

7.3香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的身分,参与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或以「中国香港」名义自行参与不限于国家才可参加的活动。

7.4二零二三年,劳工处继续参与国际劳工组织举办的活动,了解国际劳工事务的最新发展。年内,香港代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的身分,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111届国际劳工大会。

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机关的联系

7.5年内,劳工处接待访港的劳工事务行政机关代表团,亦派员到其他地方出席与劳工事务有关的活动,加强与各国和地区的合作,以及与其他劳工事务行政人员就劳工议题进行交流(附录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