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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辅导委员会

职权范围

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如下:

  1. 就劳工处所提供的就业服务,包括为健全及残疾人士提供的就业服务,以及为青少年提供的择业辅导服务, 提供意见;
  2. 就与职业介绍所运作事宜有关的法例条文提供意见;及
  3. 就与受雇于香港以外地方的本港工人的就业事宜有关的法例条文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