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假日及假期

法定假日/休息日/有薪年假

法定假日

所有雇员,不论服务年资的长短,均可享有下列法定假日:

1月1日      农历年初一      农历年初二      农历年初三

清明节      劳动节(5月1日)   佛诞(由 2022 年起新增)      端午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 月 1 日)   中秋节翌日      国庆日(10月1日)  

重阳节              冬节或圣诞节(由雇主选择)      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由 2024 年起新增)#

#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2026年及之后新增的法定假日表列如下:

年份

新增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总日数

由 2026 年开始

复活节星期一

15

由 2028 年开始

耶稣受难节

16

由 2030 年开始

耶稣受难节翌日

17

休息日

有薪年假

*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疾病津贴/生育保障/侍产假

疾病津贴

注:适用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或之后雇员因遵守活动限制要求而缺勤所放取的病假,而施行活动限制要求的指定防疫规定订明于《雇佣条例》附表 12 的第 1部。有关要求的证明是指政府发出的书面或电子形式文件,或电子数据。相关证明须显示雇员姓名或足以识辨雇员身分的资料、活动限制要求的种类,及该限制有效期的开始及结束日期。
*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生育保障

侍产假

* 详情请参阅劳工处出版的「雇佣条例简明指南」。
  对有关法例的诠释,应以《雇佣条例》原文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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