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非按慣例公布的資料的程序及收費
我們的公開資料主任
勞工處的公開資料主任負責確保任何按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均會根據指定的程序獲得適當處理。
市民可寫信或填寫申請表格,要求索取由本處保存的資料或紀錄。申請表格可於本處總部及分區辦事處或民政事務局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
你亦可從本網頁或政府資訊中心下載該申請表格 (PDF)(電子表格)請參閱表格說明。申請書該送交勞工處公開資料主任:
註 :市民可選擇用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向公開資料主任索取資料。
費用
除免費派發或須支付指定費用索閱的刊物外 ,本處會就所索取的資料收取影印費用:
原來尺寸的黑白影印本( A4 紙張) | 每張影印本港幣1.5 元 ﹙註﹚ |
原來尺寸的黑白影印本( A3 紙張) | 每張影印本港幣1.6 元 ﹙註﹚ |
註:
- 但如法例已訂有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批准其他的收費辦法,則需按該收費辦法繳費。
- 在一張紙張上作雙面影印會視為兩張影印本。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852﹚2852 4117 或﹙852﹚2852 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