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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及健康 貨車尾板

問1. 勞工處就安全使用貨車尾板有甚麼法例規定?答 案
問2. 是否必須按照「指引」的圖片所示安裝安全裝置?答 案

問答全文

問1. 勞工處就安全使用貨車尾板有甚麼法例規定?
答1.

根據香港法例第509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第5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東主/僱主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設置及保持安全的作業裝置(包括貨車尾板)及工作系統,以及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確保其工人/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

勞工處已發出《預防被貨車尾板夾傷的危害安全指引》(下稱:「指引」),為持責者提供實務指引,並具體列出操作貨車尾板的安全措施,包括安裝以下安全裝置,以符合「一般責任」:

  1. 雙手控制裝置;
  2. 視聽信號裝置(例如蜂鳴器、閃燈等);
  3. 上鎖裝置;
  4. 腳部防護裝置;
  5. 均速緩慢開合尾板系統;及
  6. 觸覺式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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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 是否必須按照「指引」的圖片所示安裝安全裝置?
答2.

「指引」只是針對一般貨車尾板而設,東主/僱主需因應貨車/尾板不同的設計、用途、類型、款式安裝安全裝置。「指引」的圖片只作參考之用,只要安全裝置能根據「指引」所定的原則保障工人/僱員的職業安全,均被視為符合「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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