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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五日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 鄧國威太平紳士 於潮僑塑膠廠商會有限公司 慶祝立會四十六週年暨就職典禮致辭

周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周俊明)、莊副主席(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莊世平)、呂議員(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呂明華)、陳創會主席(香港潮屬社團總會創會主席陳偉南)、朱會長(朱其崑)、各位嘉賓、各位潮僑塑膠廠商會的朋友:

我很高興獲邀出席今天的慶典,與潮僑塑膠廠商會的朋友見面。我首先要祝賀貴會立會四十六周年及新一屆會董正式就職。潮僑塑膠廠商會歷史悠久,植根香港四十六載,積極推動工業界的發展,貢獻良多,成績有目共睹。今天我能夠與各位聚首一堂,參與貴會的會慶及就職典禮,感到十分高興。

本港的經濟及就業情況

2. 在過去數年,本港就業及經濟情況不斷好轉,失業率已由2003年中歷史性高峯的8.5%回落至最近期的4.3%,為超過八年半的新低;就業人數也達347萬;而本地生產總值增長亦在去年(2006年)達6.8%。雖然經濟及就業情況皆不斷有所改善,但由於經濟轉型及勞動市場供求的錯配,部分基層市民在就業方面仍然面對一定的困難,工資仍然偏軟。「振興經濟、促進就業、改善民生」因而是政府施政的重點。

「工資保障運動」

3. 在近年,最低工資的課題備受各界關注,曾在立法會多次討論,也在傳媒引起廣泛報導。但由於社會對於是否應在香港立法訂定最低工資未有共識,在平衡各方意見及審慎考慮本港的社會經濟環境後,政府認為現階段務實的做法,是通過非立法途徑達致工資保障的目的。政府因而在去年(即二零零六年)十月決定與商界、勞工界,以及聘用不少清潔工人和保安員的大厦業主立案法團攜手,通過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為這兩類工人推行「工資保障運動」,務求令這些員工能獲取不低於市場平均工資水平的薪金,並確保他們在超時工作時可獲得適當的補償。為防止工人因服務外判或分判而遭受剝削,以上安排亦適用於為參與「工資保障運動」的機構提供清潔及保安服務的外判承辦商及其分判商。

4. 勞工處已展開大型宣傳活動,包括通過不同渠道播放特別製作的電視宣傳片及電台宣傳聲帶推廣「運動」。透過使用書面僱傭合約,該處可更有效調解勞資糾紛和執法。為嘉許支持「運動」的僱主,處方會將一個特別設計的標誌,供參與並持續遵守「運動」有關規定的企業使用;而有關的企業也會獲頒一張證書,以資鼓勵。

5. 除私人公司外,全港約10 000個業主立案法團及其他居民組織亦僱用了相當數目的清潔工人及保安員,提供清潔和保安服務,他們對「運動」的支持因而也甚為重要。為此,我們已去信所有法團和互助委員會,呼籲它們支持「運動」。我們並會繼續與相關組織保持緊密聯繫,推動工資保障。

6. 「運動」推行至今,已有超過900家不同行業的企業/機構承諾支持。隨着公眾對運動的認識日益加深,相信越來越多僱主會參與。

7. 我知道在座各位都是有企業社會責任的僱主,你們當中或許也有參與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工作。你們可能已經付予有關員工市場水平的薪金,也可能認為所聘用員工的數目有限,因此是否參加「工資保障運動」似乎並非最重要。但我想強調,每一間企業、每一個機構、每一個業主立案法團、每一位僱主的參與,均會為「運動」增添動力、有助帶動一個正面的文化改變,以及是對社會的一份承担。

8. 此外,相信各位也知悉,政府會在「運動」推行一年後(即今年十月)作出中期檢討,並會在明年(即二零零八年)十月(即「運動」推行兩年後)展開全面檢討。若然全面檢討顯示「運動」的成效不彰,政府會在清潔及保安兩個行業立法落實最低工資。若然透過全體僱主自願遵守「運動」的有關規定,確保清潔工人和保安員獲得合理的工資,便無需為最低工資立法。因此,「運動」實在是一個各方皆贏的方案。

結語

9. 僱員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只要他們能有穩定而合理的收入及工作環境,必定會令士氣及服務質素有所提升,僱主也能吸引及挽留優質的員工,並有助勞資雙方維持良好關係。最終不論是僱主員工均能受惠,社會也會更為和諧。

10. 我感謝貴會一直大力支持勞工處的工作。我呼籲各位以企業或以業主立案法團的身分支持「工資保障運動」,一同參與這項有助建構和諧社會的社會工程,推動文化改變,保障基層勞工。我們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定能達致勞資雙贏-正所謂「勞資拍檔,和諧共創」。

11. 最後,我謹祝貴會會務蒸蒸日上。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