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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及工業經營(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規例》
《工廠及工業經營(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規例》已於2004年3月1日全面生效。
本規例的主要規定是:
- 東主須確保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只由年滿18歲及持有有效證書的人進行,或由正在接受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訓練的人,在一位持有有效證書的人的監督下進行;
- 東主須提供認可的訓練課程給其僱員,以確保其僱員有足夠的訓練和能力進行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及
- 僱員必須參加由東主提供的訓練課程。
現在開始,任何進行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作的人士,都必須受過認可訓練並持有有效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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