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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及批核條件

本中心根據勞工處所執行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負責審批申請提供認可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機構,準課程營辦機構須通過認可程序,方可獲批准提供認可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以下文件記載了課程營辦機構的申請程序和批核條件(包括營辦守則及課程設計和規格):

申請程序 - 適用於所有課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所有課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建築工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貨櫃處理作業)

批核條件 - 適用於密閉空間作業核准工人安全訓練課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密閉空間作業合資格人士安全訓練課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起重機操作員訓練課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負荷物移動機操作員訓練課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吊船工作人員訓練課程

批核條件 - 適用於氣體焊接安全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