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國際勞工事務
國際勞工標準的實施
7.1國際勞工組織所制定的國際勞工公約訂立相關的勞工標準。截至二零二一年年底,經修改或無需修改而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勞工公約共有31項(附錄7.1)。其他國際條約,包括《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有觸及勞工標準,然而其涵蓋範圍遠較國際勞工公約為少。
7.2香港備有完整的法例及行政措施,以落實國際公認的勞工標準。通過不斷改善勞工法例及行政措施,香港實施的勞工標準,與在經濟發展、社會及文化背景相近的鄰近地方相若。
參與國際勞工組織活動
7.3香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參與國際勞工組織的活動,或以「中國香港」名義自行參與不限於國家才可參加的活動。
7.4二零二一年,勞工處繼續參與國際勞工組織舉辦的活動,了解國際勞工事務的最新發展。年內,香港代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參與以視像形式舉行的第109屆國際勞工大會(附錄7.2)。
與其他勞工事務行政機關的聯繫
7.5年內,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勞工處主要透過電子媒介與其他地方的勞工事務行政機關,例如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流有關勞工議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