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2.3
勞工顧問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成員組織及二零二一至二零二二年度成員名單

職權範圍
勞工顧問委員會就有關勞工的事宜包括法例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公約和建議書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如委員會認為有需要時可成立轄屬委員會並加入非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的人士出任該等委員會的委員
成員組織
勞工顧問委員會的成員組織如下:
主席

勞工處處長 (當然主席)
委員 五名由已登記僱員工會選出的僱員委員
五名由主要僱主商會提名的僱主委員
一名以個人身分獲委任的僱員委員及一名以個人身分獲委任的僱主委員
秘書

由一名高級勞工事務主任擔任

成員名單
主席  
孫玉菡先生JP

  勞工處處長
委員    
僱員代表    
陳耀光先生
group
 
鄧家彪先生BBSJP
梁籌庭先生 由已登記的僱員工會選出
譚金蓮女士  
羅大智先生  
佘慧敏女士

  以個人身分獲委任

僱主代表   
何世柱先生大紫荊勳賢GBSJP 代表香港中華總商會
麥建華博士BBSJP 代表香港僱主聯合會
施榮懷先生BBSJP 代表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于健安先生BBSJP 代表香港總商會
郭振華先生SBSMHJP 代表香港工業總會
關百豪博士JP

以個人身分獲委任

秘書  
陳麗香女士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