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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所事务科

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事务科)负责执行《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XII部及《职业介绍所规例》(香港法例第57A章)。该科透过发牌、定期及突击巡查、投诉调查及检控等,确保职业介绍所经营方法合乎前述法例的规定,从而保障求职者的利益。

除《雇佣条例》及《职业介绍所规例》外,职业介绍所在营运时亦应遵守相关的法例条文

欲进一步了解职业介绍所的发牌及规管制度,请参阅经营职业介绍所实务指南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

在使用职业介绍所的服务前,雇主及求职者亦应先参阅本处关于职业介绍所一站式网站,及使用职业介绍所服务的注意事项

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 (http://www.eaa.labour.gov.hk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 (http://www.eaa.labour.gov.hk)

劳工处推出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提供与规管职业介绍所有关的资讯。使用者亦可以透过网站的搜寻功能,查核职业介绍所是否持有有效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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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地址: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9楼906室
电话:2115 3667
传真号码:2115 3756
电邮:ea-ee@labour.gov.hk


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位置图(由港铁旺角站A2出口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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