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顾问委员会报告 2009-2010 - 第三章
2009-2010年度的活动
3.1 引言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举行了10次会议。透过这些会议,劳顾会主席就劳工法例、劳工行政事宜和执行措施,以及其他事项谘询委员的意见。
3.2 劳工法例的谘询
劳顾会讨论了四个有关香港雇员福利的劳工法例项目,有关项目及其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进度载列如下:
《雇佣条例》
-
改善对劳资审裁处/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裁断的执行。
- 劳顾会于2008年12月10日通过有关建议。在《200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刊登宪报及其后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的讨论后,劳顾会于2010年1月12日再次讨论有关建议。
- 《200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于2010年4月28日获立法会通过,其后成为《2010年雇佣(修订)条例》,并由2010年10月29日起生效。
《破产欠薪保障条例》
- 扩大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保障范围,以涵盖根据《雇佣条例》可享有而未放取的年假及法定假日薪酬。
- 劳顾会于2009年5月25日通过建议以涵盖未放取的年假薪酬,并于2010年3月22日通过修订建议,以进一步涵盖未放取的法定假日薪酬。
《雇员补偿条例》及《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
- 按照检讨所得的名义工资指数的累积增长,提高《雇员补偿条例》下五个补偿项目的金额2.34%。至于金额按照检讨结果应予以下调的其他《雇员补偿条例》项目及各个《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的补偿项目,则将补偿金额维持在现有水平。
- 劳顾会于2010年1月12日通过有关建议。
-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48A条提出的修订议案于2010年6月30日获立法会通过。新的补偿金额已由2010年8月1日起生效。
《最低工资条例》
- 立法制定最低工资。
- 劳顾会讨论了一连串有关立法落实法定最低工资的务实课题,包括相关人士对为残疾人士作特别安排的意见、受法定最低工资涵盖的雇员及为进行学员实习的雇员提供的豁免安排。劳顾会于2009年2月到访残疾人士工作地点,以增加对不同类别残疾人士的工作情况及其生产能力的差异的了解。
- 劳顾会于2010年12月6日支持有关认可评估员的资格及评估方法的建议。
- 《最低工资条例》于2010年7月17日获立法会通过。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定于2011年5月1日实施。
3.3 劳工行政事宜/执行措施的谘询
当局曾就下列劳工行政事宜/执行措施谘询劳顾会:
- 劳顾会察悉劳工处在处理假自雇问题上所采取的措施及为假自雇人士提供的保障,并提供意见。
- 劳顾会察悉由政府统计处进行有关年龄因素在就业方面的重要性的统计调查结果。
- 劳顾会察悉由政府统计处进行的「2009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的主要结果。该调查是为配合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而进行,提供全港雇员的详细资料、就业及人口特征等统计数据。
- 劳顾会察悉劳工处为雇主和雇员制订的法定最低工资参考指引拟稿,并提供意见。
3.4 其他法例/措施的谘询
当局曾通报或谘询劳顾会下列有关劳工事宜的其他法例及措施:
- 劳顾会对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检讨企业拯救程序立法建议」的公众谘询文件,有关「临时监管」及处理「未偿付的雇员应得款项」的方案,发表意见。
- 劳顾会对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重写《公司条例》-《公司条例草案》拟稿第一期谘询」的公众谘询文件,有关人数验证、披露董事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发表意见。
- 劳顾会对平等机会委员会就《残疾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修订版的公众谘询文件,发表意见。
- 劳顾会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就有关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检讨结果,发表意见。
3.5 监察「补充劳工计划」
劳顾会负责监察「补充劳工计划」,以及审核该计划下的输入劳工申请。根据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原则,「补充劳工计划」只在雇主无法觅得本地工人填补职位空缺的情况下,才容许雇主输入属技术员级别或以下的劳工。劳顾会在2009-2010年度共审核了约1 100宗输入劳工的申请。 劳顾会自1996年8月成立了补充劳工计划工作小组,研究就处理该计划下输入劳工申请所订的审批指引,以及讨论在审核时劳顾会委员意见相异的申请个案。 为确保「补充劳工计划」有效地达致其政策目标,政府定期就该计划的运作进行检讨,并谘询劳顾会的意见。 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成员组织及名单载于附录VI。
3.6 参加国际劳工大会
除向劳工处处长就劳工事宜提供意见外,劳顾会委员亦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一年一度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国际劳工大会。
国际劳工大会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场合,让劳顾会委员能够与国际劳工组织各成员国的代表会面,交换意见,分享经验及建立关系,从而加深委员对国际劳工事务的接触及了解。
第98届国际劳工大会第98届国际劳工大会于2009年6月3日至19日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派出三方代表,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大会。三方代表的成员如下:
政府代表 | 雇主代表 | 雇员代表 |
劳工处副处长(劳工事务行政) 黄国伦先生,JP |
何世柱先生,GBS,JP | 吴慧仪女士,MH |
劳工处助理处长 梁苏淑贞女士,JP |
刘展灏先生,BBS,MH,JP | 崔世昌先生 |
高级劳工事务主任 梁国基先生 |
张成雄先生,BBS | 郑启明先生 |
劳工事务主任 谈小敏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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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事务主任 甘咏贤小姐 |
香港特区代表与中国代表团的三方成员,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前排右二)、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振寰(前排左二)及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前排左一),一同出席国际劳工大会的全体会议。
这次会议有超过4 000名来自国际劳工组织183个成员国的政府、雇主和雇员代表及顾问参加。香港特区代表出席全球就业危机高峰会和大会的全体会议,并参与标准实施委员会、爱滋病毒/爱滋病委员会、性别平等委员会及应对危机全体委员会的会议。
第99届国际劳工大会第99届国际劳工大会于2010年6月2日至18日举行。香港特区亦派出三方代表,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大会。三方代表的成员如下:
政府代表 | 雇主代表 | 雇员代表 |
劳工处处长 谢凌洁贞女士,JP |
何世柱先生,GBS,JP | 梁筹庭先生 |
劳工处助理处长 吴国强先生,JP |
许汉忠先生,JP | 钟国星先生 |
高级政务主任 黎细明小姐 |
施荣怀先生,JP | 李德明先生 |
高级劳工事务主任 梁国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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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事务主任 谈小敏先生 |
出席第99届国际劳工大会的香港特区全体代表。
超过5 000名来自国际劳工组织183个成员国的政府、雇主和雇员代表及顾问参加这次会议。香港特区代表出席大会的全体会议,并参与标准实施委员会、家庭工人委员会、爱滋病毒/爱滋病委员会、有关就业的周期性讨论委员会及1998年宣言委员会的会议。
3.7 与国际劳工组织的联系
劳顾会亦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官员保持联系和交流。
2010年9月
国际劳工组织官员访港国际劳工组织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局局长山本幸子博士和中国及蒙古局局长霍百安女士与劳顾会委员会面,分享亚太区在劳工事务方面的首要工作重点及面对的挑战。
劳工处处长谢凌洁贞(右六)及劳顾会委员与国际劳工组织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局局长山本幸子(右五)和中国及蒙古局局长霍百安(左六)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