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顾问委员会报告 2013-2014 -第八章
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
8.1 引言
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于1997年1月成立,就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例和有关事宜提供意见。
8.2 职权范围
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如下:
- 检讨香港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标准;
- 就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立法建议提出意见及检讨现行的法例;及
- 向劳工处建议可采取的措施,以改善现时执行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例的制度。
8.3 成员组织
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的委员由劳工处处长委任。委员会在2013-2014年度的成员组织如下:
主席: | 劳工处副处长(职业安全及健康) |
委员: |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雇主代表三名 |
劳顾会雇员代表三名 | |
劳顾会以外的雇主代表三名 | |
劳顾会以外的雇员代表三名 | |
职业安全健康局提名的代表一名 | |
职业安全及健康组织的代表三名 | |
劳工处助理处长(职业安全) | |
劳工处职业健康顾问医生(1) | |
劳工处总职业安全主任(系统及支援) | |
秘书: | 由一名劳工处劳工事务主任担任 |
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在2013-2014年度的成员名单载于附录V。
8.4 2013-2014年度的活动
在2013-2014年度,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就下列事项提供意见:
由于多项大型基建工程陆续展开,再加上大量的旧楼维修工程,投身建造业的人手不断增加,为建造业安全带来挑战。委员会对劳工处就提升建造业施工安全的工作予以支持,并就优化及落实各项措施提供宝贵意见。
流动工作台加强离地工作安全
鉴于「人体从高处堕下」乃最常见的致命意外类别,劳工处于2013年4月与职业安全健康局合办高处工作安全论坛,探讨如何有效避免同类意外,同时推出「中小企流动工作台资助计划」,鼓励业界使用安全的设备代替不适当的梯具进行高处工作。委员会肯定有关措施,并就离地工作安全的宣传策略,包括向雇主和雇员推广使用合规格的流动工作台等事宜给予意见。
制定合资格人士制度
针对业界表示难以符合检测安全带固定系稳锚固装置的要求,劳工处于2014年年初就有关检测制定了合资格人士的制度,在同一安全标准的前提下,为业界提供另一安装及检测装置的选择。过程中,委员会就实施安排和具体细节,包括对有关合资格人士的安全培训及计划下的监管机制,提供实质建议。
竹棚架工作安全与分工
委员会关注到工人在竹棚架上工作时从高处堕下的风险,以及总承判商与分判商在提供及铺设棚架工作台时分工不清的情况。劳工处在2014年6月修订《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
(《守则》);《守则》一方面订明竹棚架工作平台的安全规定,另一方面敦促业界遵守建造业议会在2014年5月发出,用以厘清总承判商与分判商的有关分工和责任的《竹棚架工作平台安排指引》,从而提升工人在竹棚架上的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