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顾问委员会报告 2017-2018 - 附录 VI
补充劳工计划工作小组职权范围、成员组织及名单
职权范围
工作小组成立的目的如下:
- 就处理「补充劳工计划」下输入劳工申请所订的审批指引提供意见;及
- 如劳顾会委员对个别申请未能达致劳顾会所同意的共识水平,须就有关个案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供劳顾会通过。
成员组织
工作小组的委员由劳工处处长委任。工作小组在2017-2018年度的成员组织如下:
主席: | 劳工处助理处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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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劳顾会雇主代表两名 |
劳顾会雇员代表两名 | |
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一名 | |
秘书: | 由一名劳工处劳工事务主任担任 |
成员名单
工作小组在2017-2018年度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李宝仪女士,JP [至2017年1月2日] 何锦标先生 [由2017年2月1日起] |
劳工处助理处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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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施荣怀先生,BBS, JP |
劳顾会雇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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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健安先生,JP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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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松先生 |
劳顾会雇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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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家彪先生,JP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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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人先生 [至2018年1月30日] 方小良先生 [由2018年1月31日起] |
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主任(补充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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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
薛婷女士 [至2017年1月22日] 赵文耀先生 [由2017年1月23日起] |
劳工处劳工事务主任(补充劳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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