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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 2005-2006 - 第五章

就業輔導委員會

引言

5.1

勞工顧問委員會在1976年5月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就勞工處就業科運作的事宜,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小組委員會在1978年重新命名為就業輔導委員會,而職權範圍亦擴展至勞工處就業服務綱領下的所有工作。

職權範圍

5.2
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如下:
  • 就勞工處所提供的就業服務,包括為健全及殘疾人士提供的就業服務,以及為青少年提供的擇業輔導服務,提供意見;
  • 就與職業介紹所運作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以及
  • 就與受僱於香港以外地方的本港工人的就業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

成員組織

5.3

就業輔導委員會的委員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委任。委員會在2005-2006年度的成員組織如下:

#如獲委任為主席的人士來自此組別,則此組別只可有一名代表。 就業輔導委員會在2005-2006年度的成員名單載於附錄II

2005-2006年度的活動

5.4

在2005-2006年度,就業輔導委員會曾就以下就業服務及計劃提供意見:

就業服務

就業科為健全求職人士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就業資訊及推廣科則旨在透過宣傳及推廣活動,加強推廣勞工處的就業服務和收集職位空缺資料的工作,而展能就業科則專責為尋求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服務。委員會對多項新計劃及改善措施,包括「工作試驗計劃」、「中年就業計劃」、「就業展才能計劃」、開設新的就業中心,以及舉辦招聘會等,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展翅計劃」、「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及「青年自僱支援計劃」

「展翅計劃」於1999年9月推出,目的是透過職前培訓提升15至19歲青年離校生的就業競爭力。「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於2002年7月推出,旨在為15至24歲、學歷在大學學位程度以下的青少年提供見習就業機會。而「青年自僱支援計劃」是政府在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期間以試點方式推行的計劃,目的是協助及培訓有志向、富創業精神及具創意的18至24歲青年人成為自僱人士。委員會欣悉就業計劃的進度,並就計劃的實行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擇業輔導服務

擇業輔導組透過各類擇業活動,向中學生及青少年提供擇業資料及擇業輔導,以便他們計劃自己將來從事的職業。這些活動包括在會考放榜期間為中五學生籌辦的一系列特別活動、教育及職業博覽,以及擇業常識問答比賽等。委員會對上述活動,均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對職業介紹所的規管

職業介紹所事務組根據《僱傭條例》第XII部及該條例下的《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規定,監管職業介紹所的運作。就保障求職者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在使用職業介紹所服務時應有權益的措施,委員會亦提供了寶貴的意見。

參觀

就業輔導委員會於2005年11月參觀了中華廚藝學院,了解學院提供的職業培訓。在2006年,委員會參觀了國泰城、科學園及新開設的元朗就業中心,以了解不同機構的就業措施及服務。委員會委員欣悉就業中心為求職人士提供的最新服務和設施。

委員會委員參觀國泰城。
委員會委員參觀國泰城。
委員會委員參觀科學園後與代表合照。
委員會委員參觀科學園後與代表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