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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 2013-2014 -第八章

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

8.1 引言

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於1997年1月成立,就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和有關事宜提供意見。

8.2 職權範圍

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如下:

  • 檢討香港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標準;
  • 就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立法建議提出意見及檢討現行的法例;及
  • 向勞工處建議可採取的措施,以改善現時執行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制度。

8.3 成員組織

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的委員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委員會在2013-2014年度的成員組織如下:

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在2013-2014年度的成員名單載於附錄V

8.4 2013-2014年度的活動

在2013-2014年度,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就下列事項提供意見:

由於多項大型基建工程陸續展開,再加上大量的舊樓維修工程,投身建造業的人手不斷增加,為建造業安全帶來挑戰。委員會對勞工處就提升建造業施工安全的工作予以支持,並就優化及落實各項措施提供寶貴意見。

流動工作台加強離地工作安全

鑑於「人體從高處墮下」乃最常見的致命意外類別,勞工處於2013年4月與職業安全健康局合辦高處工作安全論壇,探討如何有效避免同類意外,同時推出「中小企流動工作台資助計劃」,鼓勵業界使用安全的設備代替不適當的梯具進行高處工作。委員會肯定有關措施,並就離地工作安全的宣傳策略,包括向僱主和僱員推廣使用合規格的流動工作台等事宜給予意見。

制定合資格人士制度

針對業界表示難以符合檢測安全帶固定繫穩錨固裝置的要求,勞工處於2014年年初就有關檢測制定了合資格人士的制度,在同一安全標準的前提下,為業界提供另一安裝及檢測裝置的選擇。過程中,委員會就實施安排和具體細節,包括對有關合資格人士的安全培訓及計劃下的監管機制,提供實質建議。

竹棚架工作安全與分工

委員會關注到工人在竹棚架上工作時從高處墮下的風險,以及總承判商與分判商在提供及鋪設棚架工作台時分工不清的情況。勞工處在2014年6月修訂《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 (《守則》);《守則》一方面訂明竹棚架工作平台的安全規定,另一方面敦促業界遵守建造業議會在2014年5月發出,用以釐清總承判商與分判商的有關分工和責任的《竹棚架工作平台安排指引》,從而提升工人在竹棚架上的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