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 2015-2016 - 附錄 VI
補充勞工計劃工作小組職權範圍、成員組織及名單
職權範圍
工作小組成立的目的如下:
- 就處理「補充勞工計劃」下輸入勞工申請所訂的審批指引提供意見;及
- 如勞顧會委員對個別申請未能達致勞顧會所同意的共識水平,須就有關個案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供勞顧會通過。
成員組織
工作小組的委員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工作小組在2015-2016年度的成員組織如下:
主席: |
勞工處助理處長(政策支援) 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 |
委員: | 勞顧會僱主代表兩名 |
勞顧會僱員代表兩名 | |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一名 | |
秘書: | 由一名勞工處勞工事務主任擔任 |
成員名單
工作小組在2015-2016年度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陳圳德先生 李寶儀女士,JP |
勞工處助理處長 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 |
委員: | 劉展灝先生,SBS,MH,JP(已故) 郭振華先生,BBS,MH,JP |
勞顧會僱主代表 |
施榮懷先生,BBS,JP | -同上- | |
周小松先生 | 勞顧會僱員代表 | |
吳秋北先生 | -同上- | |
羅德人先生 |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 (補充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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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 薛婷女士 | 勞工處勞工事務主任 (補充勞工)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