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顧問委員會報告2017-2018 - 第五章
就業輔導委員會
5.1 引言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在1976年5月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就勞工處就業科運作的事宜,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小組委員會在1978年重新命名為就業輔導委員會,而職權範圍亦擴展至勞工處就業服務綱領下所有科別的工作。
5.2 職權範圍
就業輔導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如下:
- 就勞工處所提供的就業服務,包括為健全及殘疾人士提供的就業服務,以及為青少年提供的擇業輔導服務,提供意見;
- 就與職業介紹所運作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及
- 就與受僱於香港以外地方的本港工人的就業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
5.3 成員組織
就業輔導委員會的委員由勞工處處長委任。委員會在2017-2018年度的成員組織如下:
主席: | 委任非公職人士擔任
|
委員: | 勞顧會僱主代表兩名# |
勞顧會僱員代表兩名# | |
勞顧會以外的僱主代表兩名 | |
勞顧會以外的僱員代表兩名 | |
使用勞工處就業服務的僱主代表一名 | |
使用勞工處就業服務的殘疾人士代表一名 | |
職業介紹所協會提名的代表一名 | |
香港輔導教師協會提名的代表一名 | |
僱員再培訓局提名的代表一名 | |
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提名的代表一名 | |
勞工處社會夥伴的代表一名 | |
專上教育機構的代表一名 | |
勞工處助理處長(就業事務) | |
秘書: | 由一名勞工處勞工事務主任擔任 |
# 如獲委任為主席的人士來自此組別,則此組別只可有一名代表。
就業輔導委員會在2017-2018年度的成員名單載於附錄II。
5.4 2017-2018年度的活動
在2017-2018年度,就業輔導委員會就以下就業服務及措施提供意見:
就業服務
委員會就勞工處為健全求職人士、殘疾人士、年長人士、青少年、新來港人士及少數族裔人士提供的就業服務和為僱主提供的招聘服務,給予意見。此外,委員會亦就勞工處為協助有就業困難人士而設立的多項特別就業計劃,包括「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少數族裔就業服務大使計劃」、「工作試驗計劃」和「就業展才能計劃」等作出討論,以及就這些計劃的運作提供意見。
「高等學歷就業資訊網上平台」
勞工處於2016年12月推出「高等學歷就業資訊網上平台」,以加強對持有高等學歷的求職人士,包括於香港以外地區高等院校留學的香港學生,以及有興趣在香港工作的海外高學歷/專業人士的就業支援。這個網上平台旨在讓他們了解香港就業市場的情況,及協助他們搜尋和申請合適的職位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