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棚架「合资格的人」,须因其所受的实质训练及实际经验,有足够能力执行其职责。劳工处处长发出的《金属棚架工作安全守则》对「合资格的人」须曾受「实质训练及实际经验」提供指引,是指该人:
- 已完成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前建造业训练局)举办的金属棚架工作全日制正式训练或其他类似的金属棚架训练课程/计划,并具备四年或以上的金属棚架工作经验(包括任何在正式训练期间取得的经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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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具备土木或结构工程高级证书及已完成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举办的金属棚架训练课程/计划,或其他类似的金属棚架训练课程/计划,并具备一年或以上的金属棚架工作经验(包括任何在正式训练期间取得的经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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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举办的金属棚工艺技能测试中取得合格的成绩,并具备四年或以上的金属棚架工作经验(包括任何在正式训练期间取得的经验),
以及
能阅读理解棚架计划书、设计图、规格及棚架施工方法说明书,使其能有足够能力监督棚架工程及证实棚架的安全性。他/她亦应能找出在周围现存及可预见的潜在危险或能影响雇员卫生或危害雇员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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